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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政服务行业编制首个地方标准 三方权责一目了然

浏览次数:2586  更新时间:2016-11-13 13:20:06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家政企业与家政服务员签订服务协议时,服务协议应明确家政服务机构或雇主为服务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义务”;“家政服务员因个人原因需提前中止服务协议时,应提前15天告知雇主或家政服务机构,等家政服务机构安排好接替服务员,方可中止”。

    家政服务员在订单签订前,应向家政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要出具上一家家政服务机构或雇主的推荐信”;

    “家政企业与家政服务员签订服务协议时,服务协议应明确家政服务机构或雇主为服务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义务”;

    “家政服务员因个人原因需提前中止服务协议时,应提前15天告知雇主或家政服务机构,等家政服务机构安排好接替服务员,方可中止”;

    “服务协议期满,家政服务员应主动获取雇主的服务评价或推荐信,并及时交回家政服务机构”;

    “雇主如因突发事由需解聘家政服务员,应提前72小时通知家政服务机构;如因雇主自身原因提前中止服务协议,应提前15天告知家政服务员……”

    上海市家政服务行业经过20多年发展,由市商务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上海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负责牵头编制的首个地方标准即将出台。这是记者日前从本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举办的《上海市家政服务行业标准、规范》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获得的信息。

    《上海市家政服务行业标准、规范》经历了近一年的前期调研、立项、起草工作,目前已进入了征求意见阶段。

    60万从业大军的“朝阳产业”亟待以标准制订推动行业发展

    上海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会长谢玲丽告诉记者,《上海市家政服务行业标准、规范》的出台,将加快推进上海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推动上海家庭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家务劳动社会化和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地位,推动着上海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目前,本市家政服务机构众多,经登记注册2392家,实际经营726家,从业人员初步估算不少于60万人。然而,由于现代家政服务行业起源、市场发展和从业人员现状等原因,使得上海的家政服务市场与国际化城市定位、百姓的服务需求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迫切需要通过制订标准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去年,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5年目标:“到2020年,通过家政服务标准制修订、宣传贯彻,规范从业人员标准化操作和实施标准化监督,实现家政服务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家政服务的品牌企业,将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打造‘互联网+家政服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推动家政服务标准化向信息化发展。”去年年底,国家又出台了《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和《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规范》两个标准,并于今年2月1日在全面实施。

    另外,作为规范本市家政服务行业的重要步骤,自今年5月份起,本市启动家政服务业推进上门服务证试点。截至目前,本市共有50家家政服务机构参加试点,这些家政服务机构全员11521名经过培训都拿到家政上门服务证。雇主只要扫一扫“家政上门服务证”上的二维码,或拨打962512上海家政服务热线,就能很方便地追溯到上门服务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包括工种及特长、学历和培训情况、健康体检、保险信息、诚信记录在内的个人从业信息。

家政上门服务证查询方式有四个渠道,一是网络查询,登录WWW.962512.com网站查询;二是电话查询,拨打962512上海家政服务热线查询;三是二维码查询,扫描服务证上的二维码查询;四是微信查询,关注962512微信公众号查询

下一步,本市相关部门拟立项推进家政持证上门服务工作,计划通过3至5年时间,实现对本市家政从业人员的全覆盖。有望年内出台。《上海市家政服务行业标准、规范》一旦正式出台,也可为上门服务证的推广提供支持。

员工制、准员工制和中介制三种管理模式厘清各自权责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上海市家政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确立了上海家政行业标准化体系的三个层面,它们分别是:家政服务机构服务管理和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家政服务全过程溯源管理等三个地方性标准;上海家政服务业行业自律、培训、居家养老、居家保洁、母婴护理、育婴师、月子会所、催乳师等八个行业服务规范(标准)以及68个家政服务企业管理和操作规范(标准)。

在《上海市家政服务行业标准、规范》中,还首次明确了本市员工制、准员工制、中介制三种家政服务人员管理模式当中,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各自所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员工制管理模式要求家政服务机构派出的服务员与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家政服务机构为服务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如果采取员工制管理模式,家政服务机构应负责协调服务全过程包括服务质量、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各类服务纠纷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准员工制管理模式指的是“家政服务机构根据客户的需求,通过招聘、筛选后将合格的服务员派遣给客户提供服务,并通过‘家政服务合同(准员工制)’签订三方协议(客户、服务员、家政服务机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员的聘用、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身份验证、健康体检、委托管理协议和服务合同、签约、购买商业保险、上岗培训和服务回访等诸多事务性工作由家政服务机构负责完成,并由家政服务机构‘代收代支’家政员服务费。”如果采取准员工制管理模式,家政服务机构应负责处理和协调服务过程中服务双方因服务质量、态度、稳定性以及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服务纠纷,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中介制管理模式指的是“家政服务机构通过向客户与服务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职业介绍费用(可一次性收取介绍费或一定阶段内收取服务费)。服务员与家政服务机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服务员以个人名义直接向客户提供家政服务,建立雇佣关系,家庭直接向服务员支付劳动酬劳。”如果采取中介制管理模式,家政服务机构应签订客户、家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员三方服务合同,并落实服务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谢玲丽还告诉记者,《上海市家政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出台以后,未来还将与家政服务企业的等级评定、家政员评星相结合,与创建、培育服务品牌企业相结合,与规范培训,提升服务技能相结合,通过标准和规范的宣贯落实,促进本市家政企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家政服务业的诚信建设,推进家政从业人员的诚信服务。